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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设立股东决定范文(设执行董事)
时间:2016-09-17 作者:珠海企优金牌商务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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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决定:
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由XXX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设经理1人,由XXX担任;设监事1人,由XXX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三、设公司秘书,由XXX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33条所指人员,符合任职条件。
股东签名(盖章):XXX
XXX年XXX月XXX日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97号(珠海市工商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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