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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变更决定范文
时间:2016-09-17 作者:珠海企优金牌商务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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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珠海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公司章程,珠海市XXX有限公司股东于XXX年XXX月XXX日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公司名称由珠海市XXX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市XXX有限公司;
2、同意公司住所由珠海市XXX路XXX号变更为珠海市XXX路XXX号;
3、同意免去XXX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免去XXX经理的职务,任命XXX为公司经理;免去XXX监事的职务,任命XXX为公司监事。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4、同意免去XXX秘书的职务,聘用XXX为公司秘书。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33条所指人员。
5、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变更为XXX万元,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XXX万元。以货币。确认股东新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XXX XXX XXX XXX XXX
6、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字或盖章:XXX
XXX年XXX月XXX日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97号(珠海市工商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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