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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时间:2016-09-17   作者:珠海企优金牌商务  【原创】       阅读

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  XXX  XXXXXXXXX日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XXX (商事主体名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业务。

申请人根据《珠海市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承诺本次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及电子文档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XXX

XXXXXXXXX

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分别为公司、隶属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的申请人为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为经营者。

2.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时,申请人为本商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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