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应提交的文件(含表格填写样板)
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规范适用申请变更《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
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表格填写样板:
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书
预先核准 商事主体名称 | 珠海市XXX有限公司 |
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 )登记名预核字〔2016〕第XXXXXX号 |
变更事项 | □ 投资人 □ 投资额、投资比例 |
申请理由 | |
因业务开展需要。 (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盖章签字)
XXX年XXX月XXX日 |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本申请书适用申请变更《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
3、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4、申请人应缴回《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后投资人及相关信息登记表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 证照号码 | 投资额 (万元) | 投资比例(%) | 签字或盖章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注:1、投资人信息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XXX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XXX |
移动电话:XXX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商事主体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由其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