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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含表格规范要求和填写样板)

时间:2016-09-17   作者:珠海企优金牌商务  【原创】       阅读

外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资企业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公司依法做出的决议或申请书;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外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表格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出具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6、第5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外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登记表格填写样板:

原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申请变更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XXX路XXX号XXX号房

珠海市拱北XXX路XXX号XXX号房

邮编:519000    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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