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合并的概念及需提交的材料?

新设合并的概念及需提交的材料?

答: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在并入另一个公司以后,其法人资格消灭,并入的公司即行解散,成为另一个公司的组成部分。
1、存续的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文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新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合并各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④合并各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⑤合并各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证明;
⑥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力担保情况的说明;
⑦合并后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⑧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合并各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③合并各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④合并各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共同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⑤合并各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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