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派生分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派生分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即将原来一个公司的一部分分出去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分出去的公司的法人资格不以原来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为前提。
1、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原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分立的决议;
③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④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⑤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⑥原公司分立后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验资证明;
⑦原审批机关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分立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⑧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原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分立的决议;
②原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③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④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⑤新设立公司为有限公司的,提交新设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文件,新设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新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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