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须符合什么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须符合什么规定?
答:1、新名称冠珠海的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或者不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新名称冠珠海的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新名称冠珠海的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新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有关名称的规定;
5、新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的,或名称不冠行政区划的,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
6、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特殊行业审批知识
暂无相关小类!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97号(珠海市工商局旁)
Copyright © 2013-2020,www.qiyou-v.com,All rights reserv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9590807F 授权本站使用商标:第11528688号
版权所有 © 珠海企优金牌商务,卓越办事,帮助企业快速成长!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及转载
咨询热线:13286069222(节假日不休) 公司电话:0756-2282180 在线咨询QQ:825093399